征信宣传案例范文一
近期,社会上出现了一些不法机构以“征信修复”“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的名义开展一系列虚假宣传以及违法活动,骗取民众个人财产及信息,严重扰乱征信市场秩序。
该活动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全面统筹怀化市“征信修复”乱象治理。五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交、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对违纪违法行为开展深入的排查治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排查36家经营范围中带“征信”、“征信修复”字样的企业,指导30家企业涉嫌从事“征信”及“征信修复”业务的企业变更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其中4家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异常经营名录,1家企业注销市场主体信息,1家企业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下一步,怀化市将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征信宣传案例范文二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武汉分行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分管行长赵以邗多次询问活动的筹备情况,并对活动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武汉分行成立了以刘东处长为组长、辖内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或征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检查和监督,活动期间刘东处长带队先后赴荆门、随州等地视察当地宣传周活动进展情况。
10月13日,分行征信管理处借在孝感开展“一会一训”之机,组织召开了“湖北省征信知识宣传周活动动员会”,辖区内从事征信工作的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征信管理处领导传达了人总行有关开展征信宣传活动的精神,对全省征信知识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特成立了宣传周活动督导小组,每日对辖区内各中支宣传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宣传活动各项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
2、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湖北省“征信知识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对宣传活动从主题、内容、活动时间、活动方式、活动要求等全方位做了具体部署,细致、详实、可操作性强,为整个宣传活动提供了清晰的思路,保证了活动有条不紊开展。各中支按照分行《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根据自身的地域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具体的落实细则。
征信宣传案例范文三
为弘扬征信为民理念,深入推进“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兴业银行兰州分行集中开展“征信修复是骗局、依法维权有渠道”专项宣传活动。
此次,还将“治理行动”走进商场,在兰州中心广告大屏播放宣传人民银行“征信修复”乱象经典案例及征信合规知识,同时结合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覆盖广等特点,充分使用微信群、好友圈等线上渠道发布征信相关知识,组织全体员工关注人民银行公众微信号“征信小助手”,并将相关内容转发,扩大受众面,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该行通过深入宣传和普及征信知识,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征信的认识,提升了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逐步树立树立诚信责任感,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信用生态环境,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基础。今后,该行将持续努力践行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兴业力量。
征信宣传案例范文四
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征信修复”“信用修复”等乱象,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相关部门于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副处长黄晓葵表示,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的概念,当前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旗号,声称只要付费就能删除信用报告上的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维权,从中牟利。此类行为不仅无法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的征信异议和投诉,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市民如果产生不良记录,应当尽快还清欠款和欠息,并在今后的信贷活动中注意按时还款,避免再次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黄晓葵解释,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记录,也不要过于紧张,一方面,不良记录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不会伴随终生;另一方面,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会根据客户的资信状况、失信程度以及银行自身内部风控模型,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估,信用报告只是一个重要参考,但绝非决定性的、一票否决式的准入条件,更不存在征信系统“黑名单”之说。
今年3月,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围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警示征信修复风险”主题,已组织全省395家“信之风”征信宣传志愿服务站联合开展了集中宣传警示活动。3月以来,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开展各类“征信修复”宣传警示活动929场,参与志愿者3806人次。
征信宣传案例范文五
“如果有人和你说能帮你修复征信记录,千万不要相信,这是诈骗……”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3月30日,我市“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正式开启,旨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净化征信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效治理“征信修复”乱象,切实维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人行绥化市中支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了解到的案例看,“征信修复”主要有三大套路,即面对部分企业和个人急于消除征信逾期等不良信息的心理,以“某某征信公司”为幌子,谎称可以花钱进行“征信修复”,通过诱导、代理、组织消费者反复举报金融机构从中牟利,甚至涉嫌实施伪造公文等违法活动,“修复”失败后不予退款或直接跑路失联;打着征信培训、加盟的旗号,谎称传授“征信修复”技巧,骗取加盟代理费;以“征信修复”名义骗取个人敏感信息并倒卖给诈骗团伙,危害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人行绥化市中心支行征信部门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具有完善的数据标准规范和数据管理机制,贯穿于数据采集、报送、整理、使用全过程,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能随意修改或者删除已报入征信系统的数据。即便征信出现逾期记录,也不要过于恐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这意味着个人信用报告上的逾期记录保存五年后便会自动删除,不会伴随终生;另一方面,征信记录是信息主体社会经济交往的客观记录,仅供使用者判断、分析信息主体的信用状况,各家银行在进行贷款审批时会进行综合研判,信用报告也仅是参考之一。若认为信用报告上的个人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时,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办理异议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涉及“征信修复”的违法行为或线索,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反馈,有关部门将依法维护公众的合法征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