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危险作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等情况;
8. 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0.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况,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控制,职业危害的防治、告知、申报、宣传教育、防护设施维护检修、日常监测,从业人员体检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情况;
11. 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排查、上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日常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情况;
12.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检测报警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防爆设施、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泄压和止逆设施、紧急处理设施、逃生避难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的配置配备、检测检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的情况;
13.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装设情况,以及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的紧急停车系统装设情况;
14.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情况;
16.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7.其它有关生产安全检查的事项。
(二)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执法检查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相关法律文书或表式中,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事故隐患查处及整改
1.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规定时间里组织复查,依法发出复查意见书,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
2.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3.发现应由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处理的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于5日内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4.发现一级事故隐患,应当登记建档并及时以函告或挂号信形式报送区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执法检查安排
1.总体原则
(1)执法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
(2)日常执法检查应加强检查力度和频次。对重点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对一般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其他检查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
(3)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6次,每月应侧重以下检查重点:
1-2月:重点突出冬季火患、春节前夕、职业危害。
2-3月:重点突出春节、“两会”期间、招工高峰时期“三级安全教育”。
4-6月:重点突出梅雨季节安全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建筑物安全。
7-9月:重点突出高温时段易燃易爆、用电、汛期安全。
9-10月:重点突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1-12月:重点突出年末安全生产及履职考核工作等。
(4)根据街道实际,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4次。
2.日常执法检查
对确定的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其他检查单位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1)检查范围:重点单位33家、一般单位234家、其他检查单位180家。
(2)检查重点:见本计划第五项第(一)款“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3.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涉及危化品使用单位及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重型装备、机械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量大的部分行业。
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新进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行业。
检查重点:建立和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情况;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含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转岗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农民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等。
(4)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检查单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
检查重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工作场所公告栏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等。
(5)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燃气管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及压力容器等密闭设备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事故单位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三年内发生死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重点: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指导、督促社区完成检查计划编制、备案及统计分析工作,并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履职督查和目标考核。
(二)做好本辖区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三)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组织或参与区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联合行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执法。
(四)根据本区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执法检查内容和信息上报区安监局,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思想,严格按照编制办法的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执法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轻工、职业卫生和施工工地等行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到位。
执法中队下半年工作计划六
依法治国首先要以德治国。法律只是一种依据,是规范我们的社会道德的一种依据,在执法中,一定要时刻的注意到以德服人。依法治国要求我们严惩那些无视国家法律的人和给社会造成极大伤害的人,在不断的前进中,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更加的健康,国家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下去。执法部门只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格有依据,做好执法工作并不难。
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通过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和培训学习、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和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上台阶。
工作要点如下:
一、以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加强法规部门建议。
1、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开展“创建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机构”活动。以市局的培训学习为龙头,带动法规队伍的学习和培训学习,提高整体行政能力。全年计划举办二期培训学习班。
2、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省局关于县市局税政科(综合业务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和农村分局试行法制监督员制度。
3、进一步明确各级法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法规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从规范性文件、会签把关、执法检查,资料上报、信息反馈以及复议应诉等几个方面进一步量化和细化指标,完善政策法规工作考核标准。并通过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予以落实。
二、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和监督。
1、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操作规程,积极配合总局和省局开展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检查。
2、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省局的要求,结合怀化实际,积极探索怀化地税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怀化地税执法检查规则,为全面提高全市地税依法治税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3、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四五”普法工作,组织对“四五”相关法律考试和验收,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验收合格,力争先进。同时结合怀化实际,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行政许可法以及税收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学习。
4、推进“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坚持一抓“维护”,二抓“创新”,对已创立的示范窗口加强回访和动态管理,努力维护和保持已创建单位的荣誉,同时交流推广其经验以典型引路,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力争今年再有一批单位(5-6个)达标挂牌。
三、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1、加强各级地税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市局执法检查规则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试行办法,有计划地对各县(市)区局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4-5个单位或结合市局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税收执法检查。
2、加强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细化量化局机关有关科室行政执法考核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
3、加强“源头”把关。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查备案办法。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和纠正涉税违规文件。
4、加强政策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规汇编的宣传工作。纳税人提供了解地税、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四、以依法治税和落实优惠政策为主要课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
1、深入了解和总结我市依法治税的做法成果和经验,为全省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2、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调查,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
3、加强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跟踪管理和情况分析,进一步促进该项工作。
在不断的前进和发展中,很多的现实情况下,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时刻不断的认识到,单纯的执法并不能够服众,只有做好人人服法才是最重要的。执法工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小康社会中很重要的一环。我们的国家不断的发展,我们的执法更加的清晰,我们的国家明天才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执法中队下半年工作计划七
为深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当前我局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完成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分类分级执法、制式服装配置等各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执行,确保实现两个“百分百”,即:计划检查任务完成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3.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使用地址确认书,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有效;
4.继续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保证202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持续增长;
5.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认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规范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实现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报送合格率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报送1个合格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6.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各县区应急局组织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综合监督工作。
二、工作部署
(一)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积极会同市委编办,及时制定出台我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并按照省安委会关于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要求,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执法机构组建、行政执法权限委托、分类分级执法、执法车辆与制式服装配备等各项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保障水平,切实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总体水平。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体系。
按照《X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办法,理清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职责及事权划分,层层下放执法权限,明确2022年市应急局执法监督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同时,依法委托xx高新区、亳芜园区管委会必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并做好对各县区应急局委托乡镇政府(含街道办,各类功能区等)简易执法权限的指导工作。结合人员力量、车辆实际,统筹“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编制2022年度市应急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保证实现计划检查完成率100%,复查整改率100%。
(三)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事前事后公开公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局网站与信用平台同步公示机制;继续依托执法终端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重大行政决定事项,依法开展法制审核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使用地址确认书,细化电子送达工作流程,确保送达程序合法有效;规范证据收集、锁定,严格审核书证、照片等证据材料,规范制作笔录,依法下达《抽样取证凭证》《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等证据收集类执法文书;严格内审程序,严把时间节点,确保行政处罚法定程序规范合法;认真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决定文书,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确保处罚决定无瑕疵、无漏洞。三是严格执行《执法手册》,建立“一企一方案”制度,做到检查1家企业制定1个现场检查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档案规范有序。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
严格按照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执法信息网报常态化机制、随查随报机制及信息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我市行政执法网报工作规范有序,数据准确,争取有关上报执法数据位列全省先进。继续执行行政执法定期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有关数据,研判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五)继续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力争实现2022年度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行政处罚次数增长率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行政处罚,切实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按照中央、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2022年度,对于市局检查发现的一般违法案件,按照属地原则,交由所属县区应急局予以依法调查处理。
(六)认真开展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
按照应急部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上报工作要求,严格审核县区应急局上报案例,进一步提高我市典型案例合格率。紧盯涉嫌危险作业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行刑衔接要求,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予以处理,确保实现典型执法案例报送率100%、报送合格率100%,且每个县区至少报送1个合格的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暨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县区局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案卷水平;二是按照省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对县区局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一次综合监督工作,以监督促改进,进一步提升各县区应急局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要求,探索聘任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及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热心应急管理事业的社会人士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
(八)切实做好执法培训与应急普法有关工作。
在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系统内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将在应急管理制式服装统一着装后,集中三天组织开展一次我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同时,我局将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加大应急普法工作,并全面做好有关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等有关工作。
(九)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对有关企业不必要的信用影响,我局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建设,除对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持续保持联合惩戒力度外,将在本年度内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处罚企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修复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领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应急局务必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重点改革任务,坚定对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完成本辖区本系统各项改革任务与行政执法工作目标。
(二)严格执行,确保成效。
各县区应急局要按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要点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厘清县乡两级执法权限,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认真填报行政执法有关系统,扎实开展检查、处罚等执法工作,积极争取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在全省保持先进,确保执法工作不落后、执法考核不扣分。
(三)强化考核,适时通报。
市局将对各县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分类分级执法机制建设、规范执法、执法工作成效及执法信息化等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在执法统计、执法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突出问题的县区,我局将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至本级县区政府;对工作严重落后的,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甚至县区政府分管领导。
执法中队下半年工作计划八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xx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
(一)执法检查方式
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
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
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
(二)执法检查内容
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
(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
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2.市直管企业。
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
(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
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
1.一级监管对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
2.二级监管对象
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3.三级监管对象
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三)执法检查频次
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
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
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
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
(一)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实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执法业务科、监察支队要根据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界定执法检查范围,明确各等级监管企业名单或范围,制定年度日常监督执法检查计划表。要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会议期间安全监管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月计划表。
2.各县(市、区)安监局、玉东新区安监局、各开发园区安监局可参照本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计划。制定计划时要注重与市局各业务科室(支队)执法检查安排相衔接,相互补充,确保在最大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实施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统筹安排,抓好计划外执法工作
1.遇有临时组织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时,作为计划外执法检查另行安排;计划外任务能够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有机结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复;计划外任务不能与计划内任务合并执行的,应先执行上级专项计划。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市领导批示、上级交办、下级报请处理的疑难案件及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专项检查。
2.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计划外任务过重导致年度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可能无法完成时,经局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可对监管执法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三)规范行为,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现场处置、强制措施、立案、回避、调查、取证、听证、呈批、审批、送达、执行、备案、立案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法定职责。合理设定执法环节、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准确。
2.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检查人员对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负责,每次执法检查均应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有多处现场且不在同一地点的,分别制作记录。要建立现场执法检查台账,每月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因其他业务工作导致当月执法检查计划无法完成的,必须转入下月执法计划安排,确保执法任务的完成。
3.建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议制度。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要适时在局务会上汇报,并就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协调、部署;年终要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各科室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列入公务员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执法中队下半年工作计划九
1、深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完善行业与属地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职能,优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以“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为原则,强化行业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深化综合协调、综合监管运行机制。二是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以街道各职能部门为监管主体的二级网格和以村(社区)为单元的三级网格,实现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常态巡查、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三是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管理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车间、班组和员工”。
2、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积极转变检查方式,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和不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到底,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时期领导带队检查督查。不断规范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程序,加强检查档案管理,提升检查业务能力,完善隐患整改反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五五”工程实施力度。调研中小微企业安全服务需求,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市场机制与安全咨询、评估、培训等机构及相关专家开展合作,不断提升中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提高村(社区)对中小微企业,尤其是“三合一”、人员密集型生产企业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完善隐患整改反馈机制,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彻底。三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及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坚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分时段、分重点、分行业开展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用电安全、氨气制冷、特种设备、机械制造等高危领域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底数清、情况明的台帐资料,有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确保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四是进一步加大企业隐患自查自纠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矿商贸一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村(社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员,动员督促所属企业网上填报相关信息,依托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全覆盖,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信息报送工作质量。
3、深化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回头看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街道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小微企业本质安全。组织协调安全中介评估机构,对标准化到期的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二是完善基层“行业片组安全帮促工程”隐患治理体系。以专家引导、安管员跟班、循环检查模式,积极开展企业片组安全帮促活动。加强与兄弟街道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安全管理优势,采取“结对帮促”形式,帮助安全基础薄弱的企业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建立企业“行业划分、企业自主、专家指导、互帮互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三是深化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平台。将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与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标准化创建、隐患排查治理等有机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五项制度为核心的安全诚信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安全诚信机制挂钩的“黑名单”曝光制度,将“黑名单”作为监管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主体责任。
4、持续优化安全生产宣教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整合各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资源,大力开展以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的“全员安全宣传实施工程”,依法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类法定培训人员”持证上岗教育。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机制,严格实施安全培训“机考”考核制度,提高培训质量。积极依托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阵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工作举措、先进典型等宣传报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六五”普法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认识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推动力量,结合“企业安全班组”建设,坚持“市、区”两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并举,采取政策宣传、典型引路、机构服务、专家指导等措施,切实增强指导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分级实施、梯队培育、扩面提质”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机制。三是深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企业生产安全预案“分级分类”登记备案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应急救援操作手册。科学整合政企应急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增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火灾等高危领域企业应急处置实战能力。四是进一步优化安监队伍素质。组织街道和村级安管员、协管员参加专题理论知识学习培训和深入企业指导服务活动,继续推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绩效管理,增强干部安全生产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基层安监队伍稳定性和执行力,提升队伍综合业务素质。